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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3-03-26 02:30:03

尚未解答房屋交易- 預售屋登記共同持有問題 預售屋登記共同持有問題

房屋交易- 預售屋登記共同持有問題 預售屋登記共同持有問題

我跟我老婆在登記結婚之前有一起合資付頭期款買了一間預售屋(二手轉約的)
並且也有說好以後房子登記是兩人共同持有
但當時在簽轉約以及後續跟建商辦手續相關的合約文件都是只有以我的名子去簽的
目前狀況是我們已經完成登記結婚,而預售屋進度是正在申請使用執照中,
建商請我們準備貸款相關資料並且簽立本票簽本票的名子也是只有我的,
但貸款打算是以我老婆行員員工方案去貸,並且我當保證人
情況說明完畢,在這之前我們都一直認為在最後登記權狀的時候直接登記兩人名子就搞定
但最近一位朋友認為建商只會認簽約的名子,到時建商請代書過戶時也只會過給這個名子
而且當時買的時候還不是夫妻,真的要改成兩人共同持有或許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聽到這我開始也有一些疑惑了,所以上來請教大家的意見~
1. 我們可以直接和建商溝通房子之後過戶是要登記共同持有嗎?
還是要請建商幫我們做換約的動作,把所有簽約文件都改成兩人簽名呢?
2. 買房時一人簽約,後來改登記共同持有真的會有贈與稅問題嗎?
因為第一次買房有些法律相關問題不是很了解,請各位大大解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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