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廠商

娛樂城推薦

首頁

運動/其他:運動列表

棒球- 張育成的解套方法 張育成的解套方法

第一個方案依據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第 6 條核定服補充兵役男,依下列規定管理: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應接受體育署之列管。二、列管期間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第 7 條核定服補充兵役男,於列管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未經補充兵役徵集者,廢止其服補充兵役之核定;經補充兵役徵集已取得國防部核發補充兵役證明書者,依法辦理臨時召集入營:一、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其核定原因消滅。二、未依體育署通知之期限、地點完成報到、參加集訓或比賽。三、參加集訓之成績,未達考核標準,經體育署核定退訓。體育署作成前項廢止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廢止處分,應由體育署以書面通知役男,並副知國防部、內政部及役男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但現在經典賽的成員名單是由民間機構中職組訓會負責,組訓會不放入名單體育署得否自行發動徵召(指定參加比賽)?如果體育署這樣做是否打破當初中職和棒協的協議?如果消極點看待,不放入名單→體育署無權徵召→張育成未違反補充兵辦法,解套第二個方案如果體育署硬起來徵召,張育成拒絕,補充兵資格消失,得當四個月兵那張育成可轉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 2 條經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三、役男育有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二名以上,或未滿十二歲之子女一名且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張育成目前有一名未滿12歲的,老婆正在懷孕中(超過6個月)而他申請家因補充兵,只要在當12天兵即可。簡言之,張育成選手這次照兵役辦法來看似乎立於不敗之地。不論是第一種方式組訓會不放他入名單或第二種家因補充兵,他都不用再當四個月。只能說張選手的躲兵役技巧和他的棒球技術一樣厲害。而這次則間接凸顯我國兵役制度的漏洞。1 棒球的列管制度2 補充兵資格的重複申請--
  • 發問日期:2023-01-01 13:30:03

友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