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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 與大陸女友準備在東京結婚 與大陸女友準備在東京結婚

我目前在東京工作,34歲和中國大陸的女友(安徽人28歲)在東京認識,去年7月開始交往。最近談到要結婚,對方提出禮金10萬人民幣和婚宴在大陸辦,婚宴費用也要由男方支付,另外也要準備三金五金。我家庭也不算富裕,但是父母討論之後覺得既然是對方地方的風俗,我們也就拚一下可以同意。當然房子也要先去看,女友因為換工作,從千葉通勤到東京太遠,所以迫切的想換房子,我們看了快一個月,前天沒有預約碰運氣去看了一間在東京新建的公寓,正好都符合女友對房子要求,通勤距離、南向、隔間、中低樓層、裝潢設備等等。雖然有一些缺點,但是價格低於市價,正好在我能勉強負擔的範圍內也所以昨天就去簽約了。女友工作是契約社員,所以就算在日本登記結婚了也不能一起貸款,我們都沒有永久居留權,我前幾天試著申請了其他家中古公寓的貸款,以我個人名義申請意外的通過了,利率也是能申請到的最優惠利率。但是女友提出房子要共同名義,他佔有資產份額,他說這樣才有安全感。但是他也拿不出錢,要我用我的錢支付,本來是說要1%左右,大概46萬日幣左右。我媽勸我堅持全部都用自己名義買,不然還沒結婚,萬一之後沒戲了處理很麻煩。昨天兩方母親跟我們電話會談,對方觀念就是已經條件很低了,對方媽媽也提出不然禮金就充當頭金給我女友當股份。但是我媽媽堅持全部以我自己的名義購買,講到最後快吵起來不歡而散。房子星期四就要交訂金,交了就不能反悔,我媽媽勸我要買就自己買。我現在非常煩惱該不該退讓寫女友名義。昨天吵了之後,女友不知道是賭氣還是認真,他說要我送他10% 460萬日幣左右的資產份額,日本法律規定結婚前房產最後離婚也不會分掉。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堅持我自己名義買可能就直接散了。平時約會理所當然都是我出錢,真的深感跟中國大陸觀念差異真的好大。之前中間也分手過一次(他覺得我越來越小氣是主因),但是我們兩邊都放不下斷不了又回來了。想問問各位意見,我該怎麼做比較好?今天下班還要去找他,感謝大家。--
  • 發問日期:2023-03-06 0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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