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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1-05-19 20:00:11

尚未解答男女- 婚前買房疑慮

男女- 婚前買房疑慮

以下幫朋友轉發故事與疑問:
我們在一起五年,我30歲,男友32歲,兩人月薪合計12萬,已討論過不會生小孩(我們真的都很討厭小孩,完全無法接受),將來會結婚,前陣子有一起去看新北新建案,預算1300萬左右的房子。
原本我們小倆口想說看好房子要買後,就先去登記結婚再一起購買。但男友媽聽到我們要買房子,開始幫我們看一些中古屋,但我們也不是很想住中古屋,且都是看台北市,有點負擔不起。最後男友媽看上一間1800萬的中古屋,跟男友說她出資800萬,剩下1000萬我們兩人負擔貸款。
這中間也吵了很多架,因為我不想要中古屋,也不想拿人手軟,況且也超出我們的預算了。但男友覺得很兩難,夾在中間很難做人,因為男友媽也一直施壓說如果不要就是不接受她的好意,開始情緒勒索,哭阿什麼的都有。還說以後要賣掉也不會管我們,等於我們現賺800萬。房子離男友媽家很近,男友媽說想要就近照顧我們。
最後男友媽簽約了,名下是男友的名字,但我們還沒登記。當初男友講到是不是要先登記後再買房,男友媽不準,可能覺得最後結婚如果離婚了,我會把他媽媽資助的財產分一半吧!這個我覺得合理,畢竟是媽媽好意想要買給兒子的房子,跟我沒關係。
房子之後裝潢還有家電費用我都會付一半,婚前貸款男友自己繳(寬限期),之後結婚我才開始幫忙繳一半的貸款,我要怎麼做才能保證我的權益呢?這期間有諮詢線上律師,說簽約時先把持分寫清楚,但最後男友跟我說簽約沒要寫持分,就婚前在寫婚前協議書即可。
如果最後真的離婚了,我也只能拿回我付的貸款吧,房子增值的部分就不關我的事了對吧?請大家別戰還沒結婚就想離婚這件事情,因為未來的事情誰也說不定,身邊的家人朋友都說我這樣很傻,為什麼婚後要幫男友付貸款,畢竟名下不是我的名字。
(小插曲:當初我有提議說不然我自己去買一間小套房,我自己付頭期跟貸款,男友也自行承擔媽媽資助他的房子,各繳各的貸款,男友卻認為這樣我們在一起有什麼意義,這樣我們不是為了一個目標共同努力,但對我來說,不是比較公平嗎?)
想聽聽各位親身的經歷與意見,我知道婚前買房很麻煩,但這件事情就是這麼發生了,現在也只能設想以後還會出現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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