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廠商

娛樂城推薦

首頁

刊登資訊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2-05-21 18:00:02

尚未解答女人話題-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女人話題-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如題,剛剛在隔壁板看到一篇新聞:
男女朋友約去泡溫泉,女生因為有在服用精神科藥物睡死,醒來發現褲子、內褲被脫掉,男友的頭埋在腿中間,之後女生提告性侵。
底下推文一面倒認為男女朋友、女生提議約去溫泉旅館不就是要給幹的意思,罵爆女方。想問問女板各位怎麼看?
(可以獨立於新聞來討論這個問題,但如果有人想知道,我再貼連結)
先說我會上來發文是因為我看到這樣的回應感到很震驚。
在我的認知裡,男女朋友之間當然有可能發生性侵。
然後今天如果新聞內容是女方「欲拒還迎」,或原本說好後來反悔,這樣的情況八卦板有這樣的回應我還不會那麼驚訝,但這次是女生昏睡不醒耶!
難道大部分的人覺得交往=簽下給幹同意書?
我認同無論是男女朋友或婚姻關係裡,性確實是應該要盡可能達到雙方需求,但前提應該要是兩個人在互信互賴的狀況底下,協調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
如果無法雙方都滿意,最後的結果也只可能是接受現狀or分手/離婚二選一,沒有可能是新聞這種情況。
如果交往是給了一個像是能夠發生性行爲的氣氛,就該無條件讓「收到暗示」的對方滿足性需求,這不是有點奇怪嗎?
那今天如果性別對調,男生約女朋友出去玩,醒來發現褲子被脫掉,女朋友拿著假陽具準備捅下去,一邊說:「我們不是情侶嗎?情侶出來玩不就是要上床,你就讓我試試看又不會怎樣!」
難道這樣也可以嗎?
大部分人應該可以認同就算是花家長的錢買的筆記本,父母也不應該隨意翻看小孩的日記,因為這是尊重孩子作為一個人的隱私(即使他是「你的」孩子);如果朋友約你去他家吃飯,你到了也不該隨便翻冰箱找東西吃,因為這是禮貌(即使他確實「邀請你來吃」)
那如果變成「新聞那位男性的」女朋友,她確實「邀請」了他(甚至不是明確給出性行為的邀請)這樣呢?
我認為,作為一個人,無論是男是女,就算踏入關係你的肉體仍然應該屬於你自己。
不曉得會不會有人回:「那女生就不要把男友當atm隨便用他的錢」
先說,如果有這種情況,女生在男朋友不知情的情況下去翻他的皮夾用他的錢,我是支持男生去提告的。
以上,希望能聽聽大家的想法。
--

0個答案 女人話題-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知道/認同男女朋友之間也可能發生性侵嗎

其他問題

友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