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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1-06-18 03:10:05

尚未解答男女- 女友父母對交往對象要求的標準的建議

男女- 女友父母對交往對象要求的標準的建議

先行告知,
1.文挺長,慎閱
2.女方再選擇交往對象時
會把對方是否能成為結婚對象考量進去,
所以部分會牽扯感情下一步的問題,
如有錯版,我會刪文或煩協助刪文,感謝

如題,女方是我,
我有一對感情融洽就算偶爾有小爭執
但絕對不會離婚的父母,
而這個不會離婚的前提除了建立在感情沒有甚麼大問題外,
還有一個經常被我父親提及的原因就是,
他把他的錢都交給他老婆(我媽管),
舉凡之前工作薪資及存款的銀行帳戶、印章、地契、身分證到現在退休金,
而他只拿每個月拿基本的開銷,
家裡其他費用由我媽負責。


而近期,因為一些情況,
他開始會告知我一些往後找對象的標準,

例如
對方家庭不要有負債、
對方要有車有房要了解存款多少、
婚前一定要簽離婚協議書保障自己的權益,說如果對方提離婚那房子必須由你繼承,甚麼財產必須歸我諸如此類的……

當我用懷疑的眼神看著他的時候,
他就說是在他立場當然希望自己女兒以後生活有所保障,
即使被男方拋棄或是男方出意外,
生活也比較沒負擔,
而且如果掌管男方財產,
他也比較不會外遇找小三

而我則是聽了他的言論後,其實想反駁,

因為我覺得一方面現在這個時代要有車有房有存款可以,
但說甚麼要歸於我名下、掌管他財產等等,
雖然婚姻跟感情需要有經濟基礎,
但這樣的說法好像我是跟錢結婚
把男友當成提款機很不尊重,
而且除了金錢財產的要求外,
還有其他的考驗
(因為對於這部分我不了解,所以他直接以自己為例子舉例:
當初他跟我媽交往一周最少要兩次見面,要馬我媽搭火車找他,他們相處完後我爸再開車送我媽回去,他自己再開車回來,或是他去找我媽再自己回去,
長達兩年的時間,從桃到基的距離)

而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我覺得感情是建立在一開始的互相喜歡相處合適及後來的體諒包容與磨合,

像在這種勞心勞力的事情我覺得沒必要,

然後他又說男人如果沒有經過考驗,
太輕易得到會不懂得珍惜,
所以不要沒經過考驗就信任他人…

讓我聽了再次想反駁但又不知道該說甚麼(因為從他的立場是為我著想我不知道該如何溝通,而他自己就是活例……),

所以想請教版友到底是時代不同
(因為我覺得他這種要求放在現代非常困難,
儘管以前到現在的他都有達成……)、
我的想法太單純
還是現在跟人交往走入長久婚姻確實也是如此的要求?
(但我看某版岳父婚前提夫妻財產共有就被鄉民砲到不行)

因此想詢問版友的意見,及如果想跟家長協調是否有建議,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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