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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有人能解釋這個戰術的邏輯嗎? 有人能解釋這個戰術的邏輯嗎?

先聲明 無關乎選手的表現我覺得選手他們都只是盡力去完成教練團交付的任務沒有要攻擊選手的意思就我睡前一直在想這個PLAYhttps://youtu.be/OlZZ_0DSMVY2局上周董先打了個安打上壘 輪到王政順打擊接著教練團在球數落後且壘上跑者喊暫停重新看了一次暗號的情況下了打跑戰術然後理所當然的 岱安就做了PITCH OUT打者就算棒子都扔出去了還是碰不到球形成了DP我個人看到這個PLAY的時候嗯...怎麼說呢...我完全搞不懂這戰術的想法我理解雖然差三分 但這是比賽前段 確實有戰術的空間只是下的時機跟對象我真的都不能理解這可是跑者重新看過一次暗號加上2好1壞的情況欸可用的戰術被限縮超多 所有人都知道這時候要去提防打跑然後教練團還是下了 而偏偏壘上跑者是周董先不提打者 畢竟Pitch out他也沒辦法做什麼這種可能會變純盜壘的狀況應該是教練團早就有預想過了吧 那怎麼會是讓腳程已經不快的周董去實行呢這個PLAY完全可以登進本季10大迷惑戰術了講真的 其他戰術我還勉強能理解但影片這個PLAY真的完全沒有合理性欸連球評看完講評這個PLAY 聲音聽起來都有點傻眼的感覺就知道這個戰術有多奇怪了所以有人能解釋這個戰術的邏輯嗎我是真的有看沒有懂欸--
  • 發問日期:2023-09-24 03:30:04

棒球- 說林凱威逃兵的是不是不會抓重點? 說林凱威逃兵的是不是不會抓重點?

先定性一下,大家批判焦點~林凱威假受傷而躲兵役不參加亞運法律規定,當兵是國民應盡義務,但對於優秀的運動員則有制定《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給予他們條件交換的機會,如果符合一定資格就可以申請改服12天的補充役,但未來5年都必須要受到體育署的列管,配合參加集訓與比賽。而林凱威符合資格所以今天林凱威接受徵召完全合法而萬一運動員受傷呢?這樣若強制徵召,要運動員忍著痛去比賽,政府可能涉及誠信原則、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等行政法原理原則(行政程序法第4、8、9條)。或是可能還有其餘內部規定。事件經過:味全龍球團聲稱林凱威受傷,棒協取消徵召而由其他人遞補但發現林凱威早已開始投球甚至登錄一軍這也是大部分球迷不爽的點但是,很多人沒有搞清楚,無論葉君璋說了甚麼,以棒協聲明為準:1.味全龍照著規定走,球員去醫院檢驗傷勢,取得受傷證明(診斷書)2.診斷書棒協選訓會通過3.一切程序都報請體育署與奧會(上述3點來自棒協說明)所以,林凱威真的應徵召未徵召,只有幾個可能1.醫生診斷錯誤,林凱威明明沒事或只有小傷(診斷部分是醫生專業,沒有人可以介入或批評)2.棒協與味全龍狼狽為奸,一路從選訓會騙到體育署,提出的醫療證明偷天換日或搓湯圓搓掉了(幾乎無此可能性,若有請拿出證據,不然只是無腦臆測。而且要這樣那乾脆一開始不要徵召林凱威就好,搞那麼麻煩幹嘛?列管沒被徵召又不是只有他而且偽造文書印文是重罪)3.林凱威演戲演給醫生看,醫生被騙了(可能性為零,因為機器一驗下去,一清二楚,況且味全龍也發出聲明,配合再度選訓結果,結果你不選難道要林凱威買機票過去加油?)4.既然林凱威受傷,那基於戰力考量,我徵召更強的吳念庭好了,後續發現評估錯誤算他賺到(我個人覺得最有可能的只有這個了....但一開始為什麼不徵召吳我也很納悶....)結論,我認為林凱威根本沒有逃兵的想法,最大的原因應該還是醫院診斷後判定錯誤但這錯誤不應該由任何人來坦。而大家在意的是之前說腳傷,現在蹦蹦跳,但不是啊,受傷後評估是醫生判定的,我現在就沒事啊,難到要我一跛一跛出來?那個才叫裝病吧?其他爭議我在下方說明不過先補結論,既然無規定,味全龍沒有違法,那要一個健康的投手在一軍出賽,是完全合情合理的。PS:【曾豪駒表示,「有一個問題是比較疑惑,接收到的訊息是就算換人,如果中間傷好了,要到亞運結束才能出賽,我會覺得這項訊息是只有告訴我們嗎?需要相關單位出來說明一下。」】怪了,你一直說「接收到訊息說是就算換人,如果中間傷好了,要到亞運結束才能出賽」,啊你也不講是誰說的,棒協也說他沒說過,龍貓你難道接的是柬埔寨的詐騙電話?我很納悶為何沒有媒體跟大眾焦點鎖定在這?【象隊領隊劉志威說法:「我們沒有收到相關通知,參賽與否皆以球員健康為優先考量,國際賽事球員受到徵召,我們都希望球員能健康的去為國爭光,但若球員因健康因素不參賽,亞運期間卻仍在一軍出賽,這就容易引起輿論質疑,球團可能要自行評估。」】若依這說法,林凱威仍然可以在一軍出賽,因為他是健康的。【獅領隊蘇泰安說,「我們沒有收到正式告知,但站在公平的立場,如果被徵召,因身體狀況退賽,基於公平性,應該要等到亞運棒球比賽結束後,再回歸母隊投入比賽,這應該是比較公平的作法。」】這說法也很有問題,棒協開會確定遞補人選,林凱威被取消徵召。所以,林凱威現在的狀態是沒有被徵召的,既然如此,他當然有權利出賽。他是受傷被評估不能參賽,若要講公平,應該是全中職所有列管球員通通不能出賽才對....最後小知識國家受列管運動員,提出之受傷證明需來自教學醫院,並且需上公文簽呈給委員會、體育署,委員會組成:專業教練、防護專家、體育專業教授、醫生。這次媒體喧染、大做文章、網路酸民一片檢討聲浪,但就是沒抓重點...跟當初張育成事件一樣,體育署權力下放後,總教練跟整個選訓會不強制選他,硬要用詢問的,人家拒絕有啥不可?難道你接到國防部的電話會主動說要去教召嗎?搞清楚法律規定是徵召不能拒絕,既然是詢問就沒有徵召的問題了...-不要說我龍迷偏袒,我喵迷謝謝~--
  • 發問日期:2023-09-24 03: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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