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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性平法嚴禁師生戀三讀 ,男孩女孩以為如何? 性平法嚴禁師生戀三讀 ,男孩女孩以為如何?

我身邊許多臉友假文青力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讚揚已婚熟齡老師離婚和學生馬克宏結婚是勇於追求人性真愛,卻歧視 狂酸 狂炮 李坤城爺孫戀,並認為兩廂情願台灣男老師與女學生情不自禁發生感情應該解聘永不錄用,這些的標榜進步的青年頭腦是正常的嗎?還是只會跟隨西方媒體潮流在臉書附和叫囂?如何界定的自然世界中性行為的正常和不正常? 如果存在即是正常,性別,人數,年紀,忠貞,倫常哪個項目對婚姻或性行為的法律限制有正當性?這些項目都是對基本人權的歧視和侵害。性別是法律中對婚姻最強的自然限制,人數, 年紀 ,忠貞, 倫常基本上都是文化限制,,兩廂情願的亂倫與未成年師生性關係判重罪,最強的性別自然限制卻要解除肯定,其間的差異是進步與保守嗎? 還是本質就是群體實力的大小?有人說未成年師生戀有權勢不對等的原因,以及青少年不懂愛情本質,長大後(社會化後)會後悔,但基本上只要用權勢脅迫不論年紀就是違法,與年齡無關,成年人辦公室戀情就沒有權勢不對等的問題 ?國高中女生當下的愛情說不定是才是最純粹的,成人世界的愛情婚姻更多的是權勢金錢,社會地位的引誘與考量,用長大後女孩被「婚姻市場階級貞操」等男性沙文價值社會化後的自己,去否定國高中時當下產生最純粹愛情的自己,難道不是一種對年齡與非處女的歧視。人是唯一用性別、年齡、人數、忠貞、倫常(身分)來限制婚姻和性行為的物種,取消自然性別限制真的比取消年齡、人數、忠貞、倫常的人文限制,更具道德人權自由的哲學思辨制高點嗎?還是只是支持的人勢力較大,讓群眾能在有相對安全感的情況下享受價值進步自我實現的精神快感?我們也無法否定合法同婚伴侶生兒育女的權力,為了平權勢必要開放人工生殖代理孕母,特定時段受孕性行為收費等後續複雜倫理問題。身邊標榜進步價值假文青們對愛的人數、忠貞、年紀、愛的時間長短,有執著對女孩未來在婚姻市場上的價值可能嚴重損毀有深深的憂慮,但這些假文青對未成年師生戀的憂慮與父母暴跳如雷的深層原因是甚麼?女孩損失了甚麼? 斷手斷腳? 缺耳少眼?唯一傷害就是,長大後知道自己失去男性沙文主義的貞操,導致自己在男人選擇配偶市場價值遭到嚴重減損請問這種對貞操與男性婚姻市場價值的執著,是保守沙文主義還是人權進步?跟執著於一男一女才是婚姻性別限制的人相比,誰比較落伍? 誰迫害真愛與人權?--
  • 發問日期:2023-07-29 0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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