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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1-04-19 01:05:39

已解答我與前妻離婚,但是離婚前跟前妻生了兩個小孩子,離婚後有寫協議書每個月要給小孩撫養費,我都有按月給。後來我再婚,前妻也再婚,我還需要繼續付我跟前妻生的小孩扶養費嗎?

我與前妻離婚,但是離婚前跟前妻生了兩個小孩子,離婚後有寫協議書每個月要給小孩撫養費,我都有按月給。後來我再婚,前妻也再婚,我還需要繼續付我跟前妻生的小孩扶養費嗎?

4個答案 我與前妻離婚,但是離婚前跟前妻生了兩個小孩子,離婚後有寫協議書每個月要給小孩撫養費,我都有按月給。後來我再婚,前妻也再婚,我還需要繼續付我跟前妻生的小孩扶養費嗎?

  • 匿名 #1樓

    到小孩18歲都要付

    回答日期:2021-04-19
  • 匿名 #2樓

    當然要啊協議書上面是如何寫就是那樣做除非你們有另外再做新的協議題外話,就算你再婚,前妻再婚,兩個孩子都還是你們的孩子,是有義務協助他們長大的。

    回答日期:2021-04-19
  • 匿名 #3樓

    請回答一個問題就能頭腦清楚:你和前妻離婚時,那二個子女就變成不再是你們的子女?同理你和前妻都各自再婚了,那二個子女亦不再是你和前妻的子女?當然不是!天生血源是不變的,共結之果既已發生就回不去了,法律上父母離異對於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有扶養的「義務」要承擔。

    回答日期:2021-04-19
  • 匿名 #4樓

    前妻再婚不是重點,重點是新老公有沒有收養。

    回答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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