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的是輔大英文系畢業
進入30歲左右
現任國中英文補教老師
白天另外學校兼幾節課賺外快
幾年來月入也都有個至少7,8萬以上
雖然不管是補習班 還是學校
都還是有很多學生喜歡也願意跟我合作
但說真的教了十年有時候也有點倦怠
而補教老師由於少子化 很多補習班經營不易
其實這一行應該也是有往下走的趨勢
每年補習班有各種考量可能不見得會一直合作下去
當個跑課老師是否可以再教個
1,20年以上我也不敢說
還是有不少不確定因素
因為本人大學時期就開始教課
沒有修教育學程
現在若回去讀英語教學所另外修教程
可能輔大原學校比較適合
不然很多大學學分無法折抵還要重修
變成要修教程
又要修英文系大學還有研究所學分
另外也有疑慮即便花了三四年拿到教師證
是否可以未來哪一年考上正式教師
畢竟學校教甄錄取率也都是百分之1
或真的因為有這張證我就有機會去
私立好的學校當正職教師嗎
最近看到台大 政大等法律名校有科法所
(科際法律整合)的選擇也是提供非法律學生來就讀 聽說許多學校蠻重視英文
所以應該是有機會準備錄取
但讀這個的話因為要重新修基礎法律學分
所以學分高達至少70學分以上
加上論文也是得弄個三四年
好處是可以真的多了英文外的個第二專長
接觸新的領域
而且如果考上頂尖大學
也或多或少幫助自己的生涯學歷更好看
另外也同時取得司律考試的資格
以後也或許可以結合外文能力
去公司當法務之類
或是有實力可以去考更多法律類的國考當退路
想請問一下大家
上面兩個選擇是否有比較推薦哪個方向?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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