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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刊登者:匿名
  • 時間:2021-05-26 00:00:07

尚未解答房屋交易- 高層露台產權問題

房屋交易- 高層露台產權問題

年初購入中古屋(屋零約27年),樓層15樓,在權狀上面有登載露台約18P。現在管委會提出露台為法定公共設施,不能作為私人使用。想請問該怎麼與管委會溝通,該區域的產權與權責?這問題是否歸屬於都發局?還是其他政府部門可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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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個答案 房屋交易- 高層露台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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