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男友因為摸胸事件起了爭執,想看看大家的看法。
男友最一開始會不分時間地點的摸我胸部,出門玩一趟整天可能會到十幾次。我已多次表示不喜歡,也會制止他,男友有收斂一點,不會在有人的地方摸,但我對這個動作就是已經感到不舒服了,希望他在外面不管有沒有人都不要,但男友覺得車上這種沒人的地方為什麼也不行?兩個人為此起爭執幾次後,男友提出既然我不願意讓他在外摸胸,所以也都不要在外有肢體接觸(包含牽手)。
我一開始答應了那就不要有肢體接觸,但出門幾次之後覺得真的沒辦法適應。跟男友反應後,他認為我雙標,為什麼他都尊重我不摸我胸部了,為什麼我沒辦法尊重他。我說我們對這件事不舒服的起點不一樣,我是因為私密處被隨意觸摸,他是因為我不讓他摸我胸部而不讓我有肢體接觸。
男友覺得原因不是那麼重要,但也退讓可以牽手但還是不能有其他肢體接觸。既然他現在也不想被碰,我也應該尊重他,不然我就是自助餐,規則都是我訂。我認為情侶間限制肢體接觸很荒謬,但他說是我先開始限制不讓他碰我胸部,其他身體部位都該比照辦理。
我本身想法是,胸部對女性來說本來就是比較私密的地方,偶一為之是情趣,次數太多真的不舒服。也已表達我不舒服了,但他沒有停止,反而是用限制肢體接觸來反制我。
他的想法是,他不是報復,而是希望他尊重我了我也應該尊重他,也不該雙標,丟出想法希望他遵守但本身卻沒辦法尊重他。
想請問大家的是,
1. 不給在外摸胸就不能有肢體接觸的行為是報復嗎?
2. 因為以上發生的事導致我們沒有肢體接觸,我希望他可以不要用這種心態限制肢體接觸,很自助餐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