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EB2-NIW的I-140最近通過
目前正在準備本人及親屬的I-485
有幾個關於'親屬'的I-485填表和遞交問題想請教專家!謝謝
(1) A-number: 親屬本身沒有A-number, 主申請人有。
請問是否在親屬的I-485上,
都填上主申請人的A-number,
包括每頁的右上角 & Part 1-10?
(2) Application Type: 親屬的I-485的Part 2中
是否應該勾選Employment-based Alien worker, Form I-140?
我猜是這個,因為其他的看起來都與我無關
(3) 想確認一下, '親屬'的I-485 package中,
是否需要附上'主申請人'的資料copy,
E.g. I-140 approval, employment letter,
護照資料頁, 美國簽證頁/章, I-94, 過去的DS-2019, I-20...etc?
或是只需要親屬本人的即可?
按理說親屬的I-485是主申請人的'derivative'
所以我懷疑是否該在親屬的package中提交和主申請人相關的'某些'文件
依此來強調和主申請人案件的連結性。
這是沒有法律背景的我本人的胡亂猜測,不合理的地方還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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